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 boiler ( HJ 991—2018 2019-03-01实施) 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纺织印染工业、锅炉、制药工业、农药制造工业、化肥工业、制革工业、制糖工业、淀粉工业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,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。本文为8项标准中锅炉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,详文如下: 为贯彻《*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*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*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*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*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*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,指导和规范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锅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噪声、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的程序、内容、方法及要求等。本标准附录A~附录D均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**发布。 附: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(HJ 991—2018)全文(详见)